四年前,我寫過一篇勞力士的入手文,《打招呼的資格》。名字來自老一輩香港人的說法:“‘撈’都冇只,點好意思同人打招呼啊?” 粵語里,勞撈同音,在但凡是個銷售都不吃白果(銀杏)的香港,哪怕只圖個口彩,出來揾飯食的都要有只勞。第一次超近距離接觸勞力士,是跟著第一份工的老板Z生,到尖沙咀的景福找店里老師傅開一只新款勞的后蓋。當時資訊遠沒今天發達,為了給文章配圖,只能把自己的表送去撬開拍照。
Z生是個傳奇人物,80年代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當鋪里收賭徒們送去抵押的勞力士,好品相的“棺材仔”多的是,店家怕麻煩,通通一口價。一只金勞100美金,照Z生原話講,“熔了當金賣都有得賺”。他選一批自戴,再選一批回香港賣,賺到其玩表生涯第一桶金。
棺材仔:即勞力士Bubble-Back系列,因其側面像棺材,香港人昵稱其為棺材仔,“升官發財”,又是一個好口彩。
可惜當年我只喜歡聽故事,不喜歡勞力士。還在嫌棄勞力士俗氣的我,自然沒有問過Z生,幾時開始喜歡勞力士。后來他仙逝,無機會再問。也絕對料不到,忽然有一天,自己也喜歡上勞力士了。
我不是個例。這些年來,不記得有多少讓我推薦表款的朋友,在聽見“勞力士”三個字后,一股鄙夷抗拒之氣,從腳底升騰至頭頂。但絕大部分人,短則一年,長則四五年,都搖身一變,忘卻“初心”,戴上了勞力士。
我問中文世界里的勞力士活字典,《勞力士大圖鑒》的作者朱磊先生,從前有沒有覺得勞力士不好看兼且俗氣,他說有。看起來,真的沒人一出生,就喜歡勞力士。
但這個變化究竟是怎樣發生的?大家都是在什么年齡對勞力士改觀的呢?為了找到答案,我隨機采訪了身邊8位友人,談談他們是在幾歲時對勞力士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。老丹:27歲
突然覺得好看了,順眼了,一發不可收拾,就是沒有任何理由地覺得好看、可靠、踏實,能滿足一個人對腕表的全部需求(包括裝X等等等,當然我不是)。男生女生一輩子一定要有一塊金勞:男生是36毫米黃金總統鏈Day-Date,要有鉆;女生是28毫米黃金鏈Day-Just。
刁生:28歲
受到港產片、溫布爾登網球賽、名人效應等感染,覺得事業有成的人都需要佩戴勞力士作為成功的標簽。趙啟辰:31歲
年紀大了,覺得應該尊重時間。(你以前不是很嫌棄勞力士嗎?說說轉變的心路歷程)沒嫌棄過,拒絕承認,你別胡說!小北:28歲
在那之前嫌棄勞力士,28到30歲之間不討厭,30歲開始漸漸喜歡,32歲入手。發現卸下有色眼鏡后,勞力士本身并沒有什么過錯,并且開始厭倦當下很多愛講故事的品牌,越了解勞力士,越發現是個很踏實的品牌。不過聲明噢,我只喜歡幾款勞力士,有些熱門款反而覺得不好看,嘻嘻。Sally:31歲我本來就特別喜歡黃金,計劃過每年生日給自己存塊金磚或小黃魚,后來看大家戴勞力士(坐標:香港)越看越順眼,就覺得來塊金勞也不錯,就是條有顯時功能的小黃魚。
老鮮肉G:12歲
我大約是小學的時候喜歡上勞的,也談不上喜歡,算是憧憬吧!當時希望母親能給我買一塊精工的潛水表,她不同意,我賭氣不跟她說話。后來外公聽說了就笑著揄揶說:“等你長大了憑自己本事戴個金勞都不算事。”后來幾乎忘了這事,2009年結婚時買了塊綠玻璃。這枚勞戒是我設計的,由電影《指環王》的魔戒締造者Jens Hansen作坊打制。
KK:32歲
以前在德國公司打工,公司里只有年紀最大的前輩才戴勞力士,所以覺得這表跟我沒什么關系。但是忽然某天就覺得這表不錯,非常可靠,也能襯托我的踏實。我本身也不是什么表迷,有一只表工作時看時間就可以,所以入手后就一直戴它了。大王:24歲
念書時一起打籃球的好朋友戴著塊黑水鬼,一開始沒感覺,慢慢覺得挺好看,所以工作一年也去買了一塊,當年只需要兩萬多(港幣,不過當時港幣跟人民幣幾乎同價),戴到現在,上班周末都可以戴,很值了。所以,根據我簡單粗糙、毫無科學意義的調查,大家對勞力士發生情變的平均年齡是27歲——盡管樣本數完全不夠,得出的結論與鬼扯差別不大。但我覺著,還頗有一點準頭。不僅僅是說,你到了27歲,很可能會愛上勞力士,也意味著,過了這個年紀好幾年,你還是不喜歡勞力士,很可能,你這輩子都對它免疫了。
還有一個有意思的發現:一旦有人正兒八經地宣布喜歡勞力士,90%概率,TA看上金勞了。這不奇怪。勞力士是全瑞士制表業的黃金使用大戶,每年使用數噸,也是瑞士唯一自己冶煉黃金合金的表廠。其他廠基本都是買回來再加工。
勞力士的金表用料足,金燦燦,滿足人類對黃金最原始的渴望。等一下,上述要點,不正是當年我們嫌棄勞力士的理由嗎? @老鮮肉G 的迪通納
就像某天你忽然發自肺腑地認同,你爸念過千百遍、但你從沒當一回事的人生道理一樣,你忽然愛上了勞力士,還有LV老花和黃金。那些你曾認定只有粗鄙到咸魚翻身不超過10年的暴發戶才會愛的大金鏈子大金表,那些港澳社團跟臺灣田橋仔的標配,忽然有一天,你也覺得,竟然好像……真的很有魅力的樣子。怎?么?回?事?
是你墮落了嗎?不。是你妥協了嗎?不。是你被同化了嗎?不。
你只是,不再年輕了。本文作者:珍妮花
師從鍾泳麟先生
先后在中國兩岸三地多家媒體擔任編輯、主編及專欄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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